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179

 

关于举办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以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史党情、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和党校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本学期举办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时间和参训对象

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10月中旬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凡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均可由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推荐参加学习。

二、具体要求

1.应遵循发展党员工作规律,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先后顺序分期分批、有计划地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未履行确定程序、未经组织部备案的非入党积极分子不得推荐。

2.参训学员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支部直接推荐并切实履行好党组织的把关作用,认真筛选,不得简单地以专业、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分配培训名额。参训名额根据报组织部备案的未参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和上期结业率按一定比例核算确定。

3.已参加往期培训因成绩不合格未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再次选送参加培训1次(总共不超过2次);因违反党校培训纪律(推荐后不参加培训、不遵守考勤上课纪律、缺考舞弊等)未结业的,取消培训资格,原则上不得再次推荐。

4.在原学习或工作单位已参加过其他基层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的教职工、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且培训相关资料齐全,三年内无需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的或超过三年的均应重新参加党校再培训,可优先推荐。校级各类团学组织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不再单列指标,由所在学院统一推荐报送。

5.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分组名册》(附件2)、《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培训信息记载表》(附件3)由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0月14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613李彬彬老师处,电子版随同发送。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第1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情况参见附件1。p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