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8浏览次数:12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扣学校2019年工作部署,开展选题鲜明、立意新颖、富有实效和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创建学校“一院一品”党建创新创优成果。通过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学校2019年“申硕攻坚年”目标任务、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申报对象

全校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基层党支部。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党建创新创优项目有两大类:创新实践类、理论研究类,其中理论研究类不少于30%。每类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

2.项目选题。党建创新创优项目选题,要聚焦学校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优势,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价值,针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创新实践和理论研究,可参照2019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选题申报,也可根据指南结合部门、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自主选题申报。

3.项目申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基层党支部可独立申报一个项目,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牵头党组织),每个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创新实践类项目限报2项,理论研究类项目限报1项。2018年以前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党建创新实践类项目。党支部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审批推荐。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请于4月30日前将《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以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zuzhibu@hgnu.edu.cn。

三、项目立项

学校组织项目评审组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党建创新创优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批复立项,从学校党建工作经费(另从学校党费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予经费支持。其中获准立项的重点项目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资助4000元。

四、项目管理

1.完成时限。党建创新创优项目完成时限不超过1年(2019年5月—2020年4月)。

2.经费使用。项目经费须本年度使用完毕,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各项支出符合学校党建工作经费、党费支出规定,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其中属活动项目的按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工委《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9〕11号)执行。没有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的,不能使用经费。

3.验收结项。根据项目完成时限,学校组织评审组于2020年4月前对立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验收结项时,应提交《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结项审批表》(另附),同时上报项目总结报告等材料。

4.成果运用。对典型的党建创新创优项目成果,学校将汇编成册,总结推广。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将通过宣传表彰、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推广,并向上级相关部门积极推荐。各单位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工作成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之一。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动员发动。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党支部申报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确定项目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要适度控制外出考察学习类项目。

2.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获准立项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统筹协调,动员党员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优项目具体工作中来,对项目实施予以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按照创新项目既定目标和步骤扎实推进,确保党建创新项目有序开展。

3.务求工作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实施党建创新项目,推动在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方面有所突破。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产生党建工作新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培育形成1个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服务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品牌。 

 

附件:1.2019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指南(创新实践类)

   2.2019年度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指南(理论研究类)

      3.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立项申报书

   fujian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