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11浏览次数:25

各党总支部:

  经第二届校党委常委会2018年第54次会议审定,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实际,现将《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就认真做好学校2018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以推动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作用,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二)科学设置组织机构,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三)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四)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

  三、基层党组织及委员设置

  1.基层党组织设置

  各党总支部在换届调整中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利于发挥作用的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确保党支部设置合理,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基层党支部设置原则: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小组。

  教学学院所属党支部原则上按系(教研室)划分设立,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所属党支部原则上按部、处、室、中心等自然单位划分设立,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可与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组建联合党支部。为保证学生党支部的延续性,本次换届调整学生党支部建议按专业进行设立,也可按照年级设立,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可设立学生党支部,要规范支部名称,机关处室支部(含直属单位基层支部)以单位名称具名,教师支部以专业名称具名,学生、退休支部以序号具名。

  2.委员职数设置

  根据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党总支部一般可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人,名额原则上应为奇数。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文体委员、妇女委员、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可由其他委员兼任。经校党委任命的各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占用委员职数,参与换届选举。其中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候选人选还须征求校纪委办公室意见。 

  党支部一般可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可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3.委员条件、产生办法和任期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原则推选委员。委员基本条件: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性强,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廉洁奉公,熟悉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一定实绩,得到群众公认,中共党员且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教学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重点从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支部设置单位行政职务,提倡兼任行政主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兼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员教师或党员辅导员担(兼)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由热心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的离退休党员担任。其中,教师党支部书记比例要力争通过本次换届达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目标(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在2020年之前达到100%)。 

  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中层单位的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进入所在党总支部委员会。教学学院党总支部要明确一名专职辅导员从事具体党务工作。

  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任期内校党委可以任命或调动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因人员变动出现空缺的,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予以增补。

  四、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学习动员和总结工作

  各党总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和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传达学校关于换届调整工作的精神,研究布置换届调整工作,核准本单位党员信息,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党组织换届调整工作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规程和要求,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基层各级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在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需经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党支部的换届调整工作

  1.支部设置和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 

  各党总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工作要求提出党支部设置意见。各党总支部和上届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根据支部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和条件,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将所属党支部设置、支部委员设置和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附件1及附表)。

  2.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复后,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报告党支部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参加大会的正式党员数达到或超过应到正式党员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部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酝酿产生书记候选人,报党总支部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支部书记。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以党总支部为单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附件2)。

  3.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支部设置原则、委员名额和条件,审核批复各党支部选举结果和分工意见。

  (三)党总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1.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各党总支部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讨论、酝酿推荐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根据党总支部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和条件,集中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成熟后,向校党委上报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附件3及附表)。

  2.正式选举工作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校党委审批后,召开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报告党总支部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数达到或超过应到正式党员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不计入应到会党员范围同支部委员会选举,须报党委组织部同意,并经总支党员大会通过),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新当选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全体会议,酝酿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并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附件3附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选举的委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一半,始得当选。各基层党组织换届调整工作结束后,将选举产生的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校党委审批(附件4),并将所属党支部及党员名册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附件5)。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工作所需选举办法、议程、主持词、选票、计票单等会务材料以及选举用品、会场布置等均由各单位自行准备(相关文本参考格式见附件6)。

  3.校党委审批。校党委根据学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审核批复各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和分工意见。

  五、组织领导     

  全校基层党组织的换届调整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各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调整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本次基层党组织换届,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和根本任务,通过党员大会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新时代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3.规范程序,按章操作。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程序性强。各基层党组织选举前要充分准备,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按章办事,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留存好相关资料。

  4.注重民主,保障权利。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本单位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情况,注重发扬民主,注意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要促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切实尊重和体现党员的民主权利。

  附件:1.××党总支部关于所属党支部、支部委员设置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附件1附表: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2.××党总支部关于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报告
     3.××党总支部关于委员设置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附件3附表: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党总支部关于总支部委员换届选举结果及分工的报告
     5.××党总支部所属党支部及党员名册
     6.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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