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验收和2018年度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18

校党组〔2018〕4号

 

各党总支部:

    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力,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批准立项的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进行验收,同时继续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

项目评审小组对2017年度批准立项的38个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采取结项报告评审和现场交流展示的方式进行验收。

(二)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对各基层组织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各活动项目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

2.各项目结题报告于4月20前报组织部(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发送报告电子版),逾期按未结题处理。

3.各项目实施单位制作5分钟左右的项目展示交流PPT汇报材料,学校将适时组织集中汇报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结题情况和汇报交流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结题。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筛选一批“基层党组织活动”优秀成果汇编成册进行交流。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视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结题或终止。

二、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立项工作

(一)项目主题和内容

2018年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应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主题,突出实践性,紧密联系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立足党员岗位特点,聚焦立德树人、从严治党、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筹划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学习教育、争先创优、岗位奉献、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党组织意识,将活动成效凝炼上升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

(二)立项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与项目申报(2018年4月10日~20日)

(1)各总支召开动员部署会,讲明党组织活动项目立项的主旨、内涵和预期目标,充分调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找准切入点,研究确定好项目选题。

(2)项目推荐与申报。各总支组织所属基层支部书记研究确定本单位立项推荐项目。原则上党总支不独立申报项目,每个党支部可独立申报一个项目,也可联合申报(含跨党总支,须明确牵头支部),每个党总支不超过两个项目。之前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材料提交时间:4月20日前

材料要求:《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请书》(附件另发,纸质版一式两,A4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项目审定与公布(2018年4月20日~24日)

组织部将申报项目汇总后,提交项目评审组进行逐项评审,根据项目主题和方案评出等次。对评审通过的重点项目予以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予以3000-4000元经费支持。评审结果及时公布。

3.项目实施(2018年4月~2019年3月底)

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项目审定公布后,至2019年3月底为项目实施阶段,其中项目经费应于2018年底前执行完毕。学校将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督促项目顺利实施。

4.验收结项与评审评优(2019年4月)

(1)各项目负责人要全面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结项报告(包括:目的意义、实施过程、成效收获、存在不足等)。

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4月15日前。

材料要求:项目结项报告需纸质一份(盖章),同时报电子版。

(2)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验收评审,通过交流展示的形式,评选出优秀项目,以增拨经费的形式予以表彰。同时对优秀成果汇编成册,供各基层党组织交流学习。

(三)立项要求

1.各党总支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确定项目选题,严格限制外出考察学习类项目,全面负责所属基层支部申报项目的组织、指导工作,开展项目立项、管理、检查、验收、评审和结项等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把立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细化进度安排,明确任务分工,稳步实施,扎实推动。

3.所有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黄冈师范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不准挪作他用,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4.各党总支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形成1个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师生公认、服务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品牌。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