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17〕14号
各党总支部: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1.研究确定发展计划,上报发展对象预审名册
各党支部从报备的发展对象中认真比对筛选,坚持优中选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政治标准,突出先进性,经支委会认真研究后纳入发展计划,发展对象经党总支审查后汇总报党委预审。
各党总支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控制数(附件1),没有报组织部备案的发展对象不得列入发展计划。《发展对象预审名册》(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组织部并领取档案袋。
2.开展政治审查,整理发展材料
各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开展政治审查,同时做好发展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政审对象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成年子女,2-3人)和主要社会关系(父方、母方各一户,1-2人)。出具政审材料的党组织应为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提供的政审材料,需加盖上级党委印章,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自传、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党员群众座谈记录、团组织推荐表、支部会议纪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政审材料及支部书面综合审查意见、党校培训情况、确定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发展材料应完整准确体现从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全过程,并注意格式规范、书写工整、样式美观、表达准确。
发展材料应装入组织部统一配发的档案袋,5月15日前各党总支上报发展对象档案材料。
3.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预审
组织部按照《细则》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主要就年龄、培训情况、培养时间、学业成绩、表彰奖励、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集中审查。不符合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规范的等一律不予发展。5月19日前,预审结果反馈至各总支,预审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档案材料退还。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5月27日前,各支部适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过半数为通过。各支部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规范填写支部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票决结果。各党总支应对讨论情况和表决结果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总支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公开调查处理结果,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公示无异的,应及时将各党支部讨论接收情况和结果汇总报送组织部。
5.进行入党前谈话
6月9日前,党委指派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情况,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是否成熟等,并提出是否同意入党的意见。
6.党委讨论审批
6月16日前,报党委讨论审批后集中办理审批手续,下发审批结果通知、《党费证》、《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手册》等,《入党志愿书》归入档案(教工预备党员材料待转正后移交人事处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各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各党总支可适时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前,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各党支部应注意教育提醒,防止疏漏。对预备期满而未按时讨论转正的,以及预备期未满提前讨论转正的,均要严格追究所在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征求意见和支部审查
各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进行通报,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对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认真审查。预备党员未经集中培训的,不能转正。
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过半数为通过。会后,进行公示并形成决议,填入志愿书。总支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党委审查批准
各总支应于5月31日前办完支部、总支审批手续并及时报送转正讨论情况和结果,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2017年上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名册》(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同上报组织部。党委审批后,入党志愿书及时归档。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控制数一览表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党总支2017年上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名册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