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4浏览次数:61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2016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收入合计2134382.76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2117182.68元(其中补交2008年4月—2015年12月党费1428608.79元);

2.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下拨2016年“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款16000元;

3.党费利息1200.08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2016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支出合计72050元。其中:

1.上交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2015年度党费39000元;

2.学校留存党费共使用33050元,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2016年春节、“七一”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支出25500元;

(2)印制党费证支出7500元;

(3)党费专户维护费支出50元。

三、党费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后,2016年度结余党费2062332.76元,加上2015年12月31日累计结存党费152976.11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学校党费共结存2215308.87元。学校党费实行专户管理,财务处负责账务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符。

四、党费管理情况

学校党委坚持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做到定期收缴、专人管理、专账记载、专户储存、规范使用,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能坚持抓好党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仍存在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没有按时交纳党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入党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全从面严治党的高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强化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使收缴党费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此报告。

 

2016年度各党总支党费交纳情况一览表

各党总支补交2008年4月-2015年12月党费情况一览表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