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对2016年批准立项的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主题
2017年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立项必须突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主题,强化实践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岗位特点,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从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立德树人,改革发展、安全稳定,及师生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立项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与项目申报(2017年3月1日~10日)
(1)各总支召开动员部署会,讲明党组织活动项目立项的主旨、内涵和预期目标,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激发党员智慧,找准切入点,为项目选题打好基础。
(2)项目推荐与申报。各总支组织所属基层支部书记研究确定本单位立项推荐项目,报组织部。原则上党总支不独立申报项目,每个党支部可独立申报一个项目,也可联合申报(含跨党总支,须明确牵头支部),每个党总支不超过两个项目。2016年度经批准立项的活动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材料提交时间:3月15日(周三)前。
材料要求:《黄冈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A4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项目审定与公布(2017年3月20日~24日)
组织部将申报项目汇总后,提交项目评审组进行逐项评审,根据项目主题和方案评出等次。对评审通过的重点项目予以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予以3000-4000元经费支持。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各党总支,并发文予以确认。
3、项目实施与中期推动(2017年4月~2018年3月底)
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项目审定公布后,至2018年3月底为项目实施阶段。学校将于2017年10月集中开展立项中期推动工作,督促项目顺利实施。
4、验收结项与评审评优(2018年4月)
(1)各项目负责人要全面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结项报告(包括:目的意义、实施过程、成效收获、存在不足等),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4月15日前。
材料要求:项目结项报告需纸质一份(盖章),同时报电子版,支撑材料直接报电子版。
(2)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验收评审,通过交流展示的形式,评选出优秀项目,以增拨经费的形式予以表彰。同时对优秀成果汇编成册,供各基层党组织交流学习。
(三)立项要求
1、各党总支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项目选题意向,全面负责所属基层支部申报项目的组织、指导工作,开展项目立项、管理、检查、验收、评审和结项等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把立项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做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全覆盖。要细化进度安排,明确任务分工,稳步实施,扎实推动。
3、所有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黄冈师范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不准挪作他用,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4、各党总支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形成1-2个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师生公认、服务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品牌,为参加遴选2017年全省高校“优秀党建品牌”奠定基础。
二、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
项目评审小组对2016年度批准立项的36个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采取结项报告评审和现场交流展示的方式进行验收。
(二)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要对各基层组织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各活动项目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
2、各项目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于3月20前报组织部(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报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逾期按未结题处理。
3、各项目实施单位制作5分钟左右的项目展示交流PPT汇报材料,学校将适时组织集中汇报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结题报告评审情况和汇报交流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结题。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筛选一批“基层党组织活动”优秀成果汇编成册进行交流。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视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延期结题或终止。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