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根据《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鄂办发〔2010〕71号),参照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现就2016年度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以评促建,抓基础、管长远,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考评目标和内容
通过考评,进一步深化全校各级党组织“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升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师生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具体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参见《黄冈师范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附件)。
三、考评方式
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与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一并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考评细则,查阅各党总支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2、实地查看。考评组对照考评项目和《考评细则》,实地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量化评分。对照考评细则和考评计分办法,评定每个具体项目得分,汇总得出被考评单位的得分。抽查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情况作为打分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细则共设置五大项、10个指标和30个考评要素,采取百分制的计分办法,以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级来衡量基层党建工作的实绩和效果。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后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后进:(一)班子不团结,党内组织、民主生活不正常,师生反映较大的;(二)经查实党员干部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三)党总支所属部门(单位)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对考评结果为先进的党总支,次年“七一”由校党委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省市委表彰。对考评不达标的党总支,责令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总支书记不能评优;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总支,予以通报批评,对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各党总支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做好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考评所需文件、台账、记录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确保考评总结工作真实准确。要以考评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
(二)各党总支要对照考评细则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合理安排好考评组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民主测评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评工作任务。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