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校内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校遭受多轮强降雨袭击,特别是6月30日第四轮强降雨以来,我校发生了严重的内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深入防汛抗灾第一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怕艰苦、不惧困难、无私奉献,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了防汛抗灾工作的全面胜利。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今年防汛抗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积极参与防汛抗灾工作且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其中先进集体10个左右,先进个人100名左右。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防汛抗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的指示,坚决服从防汛抗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调度,讲协作配合,防汛抗灾工作积极主动,组织严密,指挥正确,抗灾得力。
2.在防汛抗灾抢险中准确预判、及时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财产安全转移,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单位(部门)党政领导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坚持深入抗灾第一线,认真落实汛期巡查、值班和应急响应等各项制度。
4.所在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及时有效调运防汛抗灾抢险物资,防汛抗灾工作参与度高,成绩突出。
5.识大体、顾大局,勇于牺牲局部利益,确保重点部位防汛安全。
(二)防汛抗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为防汛抗灾抢险、科学调度决策献计献策,发挥重大作用。
2.执行防汛抗灾抢险任务时,指挥有力,成效显著,出色完成任务。
3.不顾个人安危,发现险情报告及时,并积极投入抢险斗争,贡献突出。
4.在防汛抗灾抢险中,舍小家顾大家,始终坚守一线,积极参与防汛抗灾抢险物资调运,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先进集体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单位(部门)按干部职工(含合同制职工)总数10%比例进行推荐,由各党总支部汇总,经学校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后无异议的,校党委予以正式表彰。
2、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和结果纸质材料经各党总支部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先进集体和个人需提供8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群”群共享。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