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组办〔2016〕6号)精神,自2016年开始,将实现对全省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的全覆盖。现就报送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不含调研员)
二、年度工作项目清单确定及报送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单位坚持目标导向、职能职责导向、问题导向,对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岗位职能职责和党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目标管理任务清单,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工作任务。
(二)认真确定年度工作项目清单
各中层单位应根据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填写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中层领导人员对照个人分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填写领导人员年度履职尽责和一岗双责工作项目清单,填写项目中层正职原则上不超过8项,中层副职原则上不超过6项。每一个工作项目需明确项目名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其中“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栏文字表述原则上300字以内。
(三)按时报送项目清单
各单位于2016年6月8日之前将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领导人员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中层副职领导人员填写的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须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审定。各单位和领导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对工作项目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纸质清单(A4纸张正反打印)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稿发送到360593721@qq.com。联系人:邱浩。电话:8833258,13581238816。
(四)切实推进项目清单的落实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对照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将作为校内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重视痕迹管理,留存每个项目相关的调研、决策、执行落实、成效等方面的材料。
在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项目或领导人员岗位变动、分工调整的,应相应调整项目清单内容,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组织部
20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