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38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履职尽责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适应和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提升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种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理论武装、党性锻炼、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加强和重视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管理服务支撑。

二、培训时间

2016年5月中、下旬

三、培训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干部以下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学员由各单位负责选拔、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1.集中授课。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学校管理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讲授。

2.分散自学。学校配发一批高等教育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书籍,学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培训结束后读书笔记交党委党校。

3.研讨交流。培训期间,选择若干学习主题,组织学员进行研讨交流。

4.实践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参训学员赴省内其他高校或教育基地开展交流考察。

5.撰写心得体会。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提交一篇高质量的结业心得体会。

五、有关要求

1.请校内各单位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于5月19日(周四)前将本单位参训人员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党校办公室(多功能大楼615室),电子版发邮箱42976290@qq.com。

2.培训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党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在规定的集中授课时间内原则上不要给参训人员安排其它工作。

3.参训人员要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参训期间,需按照指定座位就坐(座位安排另行通知),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填写书面请假条(附件4),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党委党校、人事处审备案。

4.培训班学习结束时,采取提交《黄冈师范学院管理人员培训学员结业鉴定表》(附件3)、结业心得体会的形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考核材料作为培训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参训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培训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提前安排好各自工作,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按照培训班的安排参加有关活动,按要求进行小组讨论和自学,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培训班报名推荐表

附件3: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

附件4:培训班学员请假单

                   

                          党委党校   人事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