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交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7浏览次数:22

校党〔2015〕37号

各党总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做好“三严三实”专题交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组办〔2015〕41号)和《工作指导书》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题交流。通过开展专题交流,检验前期专题教育成果,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推动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预热、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部专题交流要在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校层面典型交流和校级领导班子专题交流在2015年11月30日前开展。

二、交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情况。

2.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正反典型,自觉衡量、对照、反思自己,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的情况。一是在修身做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在严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在为官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在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

3.知行合一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以“严”、“实”精神履职尽责,敢担当、争作为的情况。一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整改事项的情况。二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落细落小,扎实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情况。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履职尽责、争创业绩的情况。

4.各党总支书记履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5.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自身实际,需要交流的其他情况。

三、交流方式

1.领导班子集中交流。集中交流分两个层面开展,其中校级领导班子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一次专题交流。各党总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可通过总支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支部学习、集中报告等形式开展专题交流,确保每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都参加专题交流并发言。交流内容要围绕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重点谈个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具体谈谈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怎么解决问题的,为领导干部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提供启示和借鉴。

2.典型交流。学校层面采取典型报告形式,从中层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中选择做得好的、改得好的、需要重点帮助的三类典型代表,组织一次面上的专题交流。做得好的,就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党性强、工作实、作风硬、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改得好的,就是扎实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四项专项整治”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找准问题,直面问题,勇于改正问题,整改效果非常明显的典型;需要重点帮助的,就是师生意见还很大,工作还很难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仍然较多,需要加大整改力度的典型。

四、相关要求

1.要以集中交流形式检验成效、交流经验。全体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深化专题调研、专题党课、专题研学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交流主题,一一对照剖析,对前期参加专题教育情况进行深入检视,对查找和解决问题情况进行深入检视,对践行“三严三实”、以严实作风履职尽责、争创业绩情况进行深入检视,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切实加强专题交流组织实施。各党总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专题交流作为从严从实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任务,为后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立规打好基础。同时,要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凝练前期专题教育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学校党委将在典型交流报告会上通报各单位专题教育进展情况。

各党总支部专题交流总体情况、党总支书记专题交流发言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经验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